《就香港制訂五年規劃有關房屋政策的意見書》

香港的公營房屋制度過去不只是住屋安全網,更是一條由公屋、居屋通往私樓的上流階梯,對中產形成、社會流動和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。然而,自2002年後資助置業及整體房屋供應大幅收縮,房屋階梯逐步斷裂。青年和夾心階層長期面對「買不起私樓、抽不中居屋、難以改善居住環境」的困境,不但影響置業和資產累積,也削弱成家、生育、留港發展及努力工作的信心。

現行房屋政策主要以公屋輪候時間和建屋數量衡量成效,雖然有助監察基本供應,卻未能全面反映市民實際面對的問題。香港的住屋負擔能力持續惡化,青年自置居所比例下降,住宅平均面積亦不斷縮小。同時,居屋第二市場流通率偏低,大量資助出售房屋受到買賣、補地價和出租限制,未能按家庭需要重新配置;部分收入較高的公屋住戶亦因缺乏可負擔的置業出口,長期留在公屋系統。這些問題已不只是民生議題,而是直接影響人才吸引、家庭組成、勞動力供應、公共資源配置和財政可持續性的結構性問題。

本院建議,香港首個五年規劃應將房屋政策目標由「縮短輪候時間、增加建屋量」,擴展至「可負擔、住得好、可流動、可上流」。政府應新增青年自置率、居屋流通率、平均單位面積及房屋負擔程度等績效指標;將全港公屋與資助出售房屋比例逐步推向5:5,並在北部都會區採取更進取比例;大幅增加白居二配額,逐步放寬未補價房屋的買賣、出租及樓換樓限制;同時建立更細緻的富戶租金階梯,並為受影響住戶提供抽籤加權或專項配額。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公屋安全網,而是重建由公屋、資助置業到更合適住房的上流通道。

《就香港制訂五年規劃有關房屋政策的意見書》